11月5日下午,阿克塞县林业生态工作站工作人员在215国道路旁发现一只疑似失散离群的野生禽类动物鸬鹚,并及时向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反映了这一情况。
现场经县野生动物救助站和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工作人员鉴定,确认该鸟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鸬鹚(别名“鱼鹰”)。经兽医进行伤情检查和疫情检疫,该鸟全身未发现明显外伤和禽流感征兆,疑似在迁徙过程中,因体力不支而离群失散。救助站采取饮水、喂食、留观等临时救助措施后,第一时间在绿源水库对其进行了放生。
县林业生态工作站将继续秉持“保护生态环境、维护生物多样性”的理念,持续加强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教育工作,提高群众对野生动物的保护意识,为野生动物创造一个更加安全、和谐的生存环境。(丹娜 李志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