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23日酒泉市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任命:
刘才为酒泉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免去:
张春妍的酒泉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
寇晨的酒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