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丹县认真落实省、市财政部署要求,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多维度推进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实施,真正做到惠民生、解民忧、暖民心。
注重项目实效,把群众受益落到实处。按照“村民自愿、村民受益、量力而行、民主决策”的原则,将村民反映最强烈、受益最直接的村内公益事业列为“一事一议”项目储备。2024年入库项目13个,批复实施10个,安排资金1000万元,涉及8个乡镇10个村,惠及群众1.7万余人。
严把项目审核,把项目质效落到实处。实施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实行“村民议定、村级申报、乡(镇)初审、县级审批”的管理制度。2024年共硬化、沙化村内道路2.86公里,建成30立方米泄洪沉降池1座,铺设灌溉管网4.5千米,种植苗木8503株,安装路灯165盏,整修花池2500平方米,新建公共活动场所8500平方米,切实解决了村组道路、小型水利设施、人居环境整治等村民最紧迫、最现实的公益事业建设问题。
强化资金监管,把资金安全落到实处。资金下达后第一时间分解到项目,建立资金管理使用台账,专款专用;严格执行项目报账制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资金支付至最终收款人。切实履行资金监管职能职责,确保资金拨得准、用得早、管得好,力保财政资金安全。(周 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