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兰州12月3日电(记者胡伟杰)记者2日从甘肃省公安厅了解到,甘肃正式启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使用新模式。

据了解,甘肃省公安厅、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等相关部门从优化管理模式、强化部门协同、提升管理效能、体现服务宗旨等方面对管理使用基金进行了改革创新。各部门联合制定《甘肃省深化道路交通事故伤员救治联动工作的指导意见》,并确定全省绿色通道医院名录,与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建立“预担保、快抢救、后付费”机制,在全省二级以上医院设立交通事故伤员救治专区,配套急救设备,确保伤员入院后即启动多学科会诊。同时,将救治成功率、并发症发生率等指标纳入医院绩效考核。
今后,凡在甘肃省内发生的涉机动车交通事故,符合抢救费用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肇事机动车未参加交强险或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等政策规定的情形,伤者及其亲属均可通过基金服务网点、微信小程序等渠道进行申请,审核通过后完成垫付,确保伤者得到及时救治,待事故责任认定后,相关责任人按照责任划分比例偿还垫付资金。(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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