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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01-14 13:12:44 来源: 兰州新区报

关于启用兰州新区辖区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公告

2026-01-14 13:12:44     来源: 兰州新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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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提升兰州新区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水平,规范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规定,兰州市公安局兰州新区分局决定自2026年1月9日起,将在兰州新区辖区启用15处非现场执法设备,对抓拍的交通违法行为依法予以处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电子警察非现场执法抓拍设备

  1.黄河大道与凤凰山路交叉路口;

  2.黄河大道与青城山路交叉路口;

  3.兰秦快速路上行K34+040;

  4.兰秦快速路下行K34+460;

  5.湘江街与贺兰山大道交叉路口;

  6.雁荡山路与文博巷交叉路口。

  二、违停非现场执法抓拍设备

  1.昆仑山大道进漓江街北50米(甘肃省人民医院新区分院东门);

  2.兴隆山路进中川街北50米(京都之星东门);

  3.五台山路出通天河街南120米(方家坡小区东门);

  4.紫薇山路进如意巷北85米(紫薇山路);

  5.清水河街进泰山路西180米(兰石家园北门);

  6.贵清山路出通关河街北230米(彩虹城C区西门);

  7.中川街出兴隆山路西100米(京都之星南门);

  8.湟水河街进五台山路西150米(绿地四期北门)。

  三、警用车辆车载移动抓拍设备

  警用车辆:甘A6092警、甘A6093警、甘A6086警、甘A0381警,非现场移动执法,对兰州新区辖区内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且驾驶人不在现场或驾驶人虽在现场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取证。

  四、交通违法抓拍种类

  对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的;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且驾驶人不在现场或驾驶人虽在现场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

  五、交通违法查询方式

  1.下载“交管12123”APP,注册后登录可进行违法查询;

  2.互联网登录“甘肃省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可进行违法查询。

  六、公示时间

  2026年1月9日至2026年1月19日,公告期满后自2026年1月20日起正式启用。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维护交通秩序,共同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公告。

  兰州市公安局兰州新区分局

  2026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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