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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04-16 18:06:23 来源: 新甘肃

甘南州办理首例“羊群代放养”合同公证

2026-04-16 18:06:23     来源: 新甘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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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南州公证处工作人员现场为牧民群众讲解相关情况。图片由甘南州公证处提供

  近日,甘南州公证处成功为一藏羊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农牧户办理了首例“羊群代放养”合同公证,以专业法律服务为新型畜牧合作模式保驾护航。

  据了解,当地某藏羊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因发展与管理的需要,与村民协商一致,拟将合作社部分羊只分配给各户村民代为放养。根据约定,代放养期间,村民每年仅需返还约定数量的羊羔,其余孳息归村民所有。

  该模式可实现互利双赢,但涉及羊只交付、孳息(现代民法中的特定概念,指由原物所产生的额外收益)归属、风险承担等复杂法律关系,农牧民对此缺乏法律认知,急需专业指导。

  面对这一新型公证事项,甘南州公证处组织业务骨干查阅相关法律法规,对羊只代放养的可行性及合法性进行了重点分析研究。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公证员为当事人起草了《羊群代放养合同》,重点明确了代放养期限、孳息归属、羊群交付与接收、损失与风险承担、合同终止与羊群返还、违约责任等关键条款,确保合同内容清晰、权责对等。

  在办理公证过程中,公证员多次前往现场对放养羊只的数量、品种、大小进行查验并记录造册,从源头保障合同履行的真实性。同时,考虑到涉及羊群代放养的农牧民群众对公证法律知识了解较为匮乏,公证员采取上门服务的方式,与每户牧民进行耐心沟通,并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讲解合同条款。

  通过积极发挥公证职能,公证处为合作社与代养农牧民搭建了公平、诚信、透明的合作平台,依法审查确保了合同的真实性与合法性,有效预防和减少了潜在纠纷,切实维护了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新甘肃·甘肃日报记者 蔡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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