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日,甘肃省司法厅组织召开《甘肃省学校安全条例(草案送审稿)》专家论证会。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马宝明,省委教育工委专职副书记、省教育厅党组成员薛君出席会议,省司法厅二级巡视员王晶主持会议,省政府法律顾问参与论证。省司法厅、省教育厅相关处室负责人参会。

会上,省教育厅对制定条例的必要性、起草过程以及主要内容作了说明。与会专家紧扣法治统一要求,立足甘肃省学校安全工作实际,从合法性、规范性、协调性、操作性等方面进行了深入论证,针对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学校安全责任主体划分、学校及其周边安全区域划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法律责任等条款内容提出具体修改建议。
会议指出,学校安全事关广大师生和千万家庭的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安全稳定发展大局。条例的制定将为健全学校安全风险防控体系,维护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校园和谐稳定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会议要求,一要深耕调研成果,破解现实难题。系统梳理前期立法调研成果,注重吸纳基层工作部门和一线教职员工的呼声诉求,紧盯当前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回应各方关切,破解学校安全治理难题。二要立足省情实际,体现甘肃特色。要把我省学校安全治理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纳入立法中,科学配置立法资源,合理分配各领域制度权重,通过建立一套机制、完善一套做法、固化一套举措,精准补齐我省学校安全管理短板,确保条例切合甘肃学情、校情和社会实情。三要明晰权责边界,构建协同治理格局。厘清政府、部门、学校、家庭等各方的职责定位,明确责任边界,细化任务分工,推动形成政府负责、学校尽责、部门协调、属地管理、家校共治、社会参与的学校安全治理体系,共同营造良好教育环境和学校安全稳定秩序,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
下一步,省司法厅将全面履行立法审查职能,认真梳理论证会提出的意见建议,会同省教育厅修改完善草案文本内容,确保各项工作按计划加快推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