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金昌市立足石羊河流域生态功能定位,将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设作为破解流域治理难题的关键一招。今年以来,金昌市财政部门联合市生态环境、发改、水务等行业主管部门印发《关于建立健全金昌市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实施方案》,围绕东大河、西大河、金川河三大核心水系,通过地区间协商,依据上下游水量调度、水质变化状况,由生态受益地区向保护地区提供补偿,推动“保护者受益、破坏者受罚”成为硬约束。
以“点”带“面”
推动补偿试点扩面提质
立足流域治理长期性、系统性、复杂性特点,以跨市域东大河流域补偿试点为突破口,分步推进、层层递进,科学引领生态补偿工作落地见效。
深耕试点示范。2025年在全市首次开展生态补偿工作,支持永昌县与肃南县签订《东大河流域上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协议》,以皇城水库考核断面水质稳定达到Ⅱ类为目标,通过资金奖惩、责任追究双重刚性约束,倒逼流域水质常态稳定达标。自试点以来,皇城水库地表水国控断面水质持续稳定达Ⅱ类,全市地表水、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优良比例均为100%。
全域拓面推进。坚持以试点领航,推动全市三大核心水系(东大河、西大河、金川河)补偿机制全覆盖。一方面,以金川河迎山坡国控考核断面为跨界考核断面(金川河上游为永昌县,下游为金川区),支持金川区提出补偿方案,推动明确上下游权责考核标准、补偿标准和资金结算方式。另一方面,支持永昌县与中农发山丹马场协商对接,以西大河水库出口考核断面水质达到Ⅰ类为考核基准(西大河金昌段上游为山丹中牧马场,下游为永昌县),推动明确补偿标准、考核方式、资金结算等核心内容。
强化联合监测。深化与张掖等周边市县信息互通、联合监测、隐患共治、应急联动,推动金昌与张掖生态环境、水务等部门共同签订《关于建立跨市界河流(东大河、西大河)上下游突发水污染事件联防联动机制的协议》,组织上下游联合巡河、联合执法,构建起“常态监测、动态管控、联合共治”的全链条流域治理新格局。
以“质”提“效”
推动补偿机制系统集成
针对以往流域治理单一聚焦水质指标、重末端治理轻源头防控的突出问题,通过“水质+水量”双维度考核和“一河一策”差异化标准的创新,全面提升补偿机制的科学性和精准性。
革新考核模式。在严守水质达标底线的基础上,将河道下泄流量、灌区节水改造成效、地下水压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清单,推行“水质+水量”双维度综合考核。2025年三季度以来,皇城水库考核断面、西大河水库出口考核断面达标率保持在100%;全市地下水水位连续4个季度实现回升(各季度分别同比上升0.35米、0.28米、0.2米、0.34米)。
明确核定标准。坚持“实事求是、科学公允”的原则,综合考量区域生态治理投入成本、上下游权责划分、节水管控成效、地方财政承受能力等多重因素,结合永昌县祁连山水源涵养投入、金川区河道日常运维支出等实际情况,对东大河、西大河、金川河实行“一河一策”差异化核定补偿基准。
规范补偿协议。统一规范跨区域补偿协议文本,明确协议有效期(不少于3年),细化考核触发条件、资金拨付时限、争议会商处置全链条条款,并通过一般公共预算区域间转移性收支科目下的生态保护补偿转移性收支科目精准核算,推动了横向生态补偿从“阶段性探索”向“规范化、制度化”转变。
以“局”扩“域”
推动补偿模式多元赋能
立足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修复大局,推动生态管护由单点流域治理向全域系统治理转变。
拓展补偿范畴。打破单一资金补偿局限,将补偿范畴从流域水质治理稳步延伸至祁连山浅山区生态修复及森林、草原、湿地、荒漠等要素,推进金川峡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保障城区近20万群众饮水安全。依托补偿机制撬动,衔接“三北”六期、石羊河中下游防沙治沙等重点项目,截至2025年,全市森林覆盖率达17.9%,湿地保有量14.14万亩,荒漠化和沙化土地面积持续实现“双减少”。
创新补偿路径。因地制宜运用资金补偿、产业共建、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等模式,畅通“两山”转化通道,推动金川国家矿山公园完成200多万平方米废石坡生态修复,工业废弃地变身“城市绿肺”;永昌县月牙湖湿地依托生态修复成果发展乡村生态旅游,将“生态颜值”转化为“经济产值”;金川区投资建设有机果蔬汁深加工项目,通过“企业+村集体+农户”联农带农模式,打通生态农产品增值链条。
赋能民生改善。依托横向生态补偿机制,深度融合生态保护与民生改善,培育设施农业、生态加工等15个特色产业模式,联结带动28个村集体增收近200万元,带动群众人均增收近1200元;通过林草生态修复、流域综合治理、农村环境整治等生态工程建设,累计创造生态类就业岗位5000余个,有效带动沿线群众就业增收,实现生态保护、绿色发展、民生改善三方协同增效,构建起多层次、可持续的生态补偿发展体系。(王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