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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静宁县城区部分路段实行禁止停车的通告

2021-11-26 11:17:44 来源: 静宁县人民政府网

    为加强静宁县城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缓解城区部分路段交通拥堵状况,进一步规范机动车停车秩序,打通部分居民区消防通道,结合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暨城市更新行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静宁县公安局、静宁县应急管理局决定对城区部分路段实行禁止停车。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停路段:

    (一)崇德路(武穆路南口--崇德东路与南环路交汇处、滨河路--柳堡大桥):主、辅道路禁止停车。

    (二)崇文路(南关小学丁字路口--滨河路):全路段禁止停车。

    (三)南环路(妇幼保健院十字--南河一桥北):主、辅道路禁止停车。

    (四)利民巷(武穆路--滨河路、新街--南环路):全路段禁止停车。

    (五)新街路(疾控中心十字--滨河路):全路段禁止停车。

    (六)高岭新村巷(西街--新街路):全路段禁止停车。

    (七)阿阳南路(一中南门十字--南河二桥北):全路段禁止停车。

    (八)北二环中路(阿阳路北口--西兰路与北二环路交叉十字):道路南北两侧禁止停车。

    (九)东关巷(东关小学门口南侧--东街):道路两侧禁止停车。

    二、违反上述通告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规定依法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之前发布的通告与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

    四、本通告自2021年12月2日起执行。

    静宁县公安局

    静宁县应急管理局

    2021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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