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金塔县鲜之优自选超市经营者曹先生拿到了变更后的新营业执照。这是11月1日《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实施后,金塔县发放的首张直接变更经营者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直接变更经营者为我节省了很多时间,方便又快捷。”鲜之优自选超市经营者曹先生说。得益于新政策,他通过简单快捷的手续办理,顺利完成了变更,免去了先注销原有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再新办两证的麻烦。
在此之前,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变更营业执照,要先注销、再新办,过去的经营信息全部“清零”,变更方式制度性交易成本较高,不利于个体工商户持续经营。
《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施行以来,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的方式由原来的“先注销、后成立”改为“直接申请办理变更登记”,实现了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在成立时间、字号、档案等方面的延续,有利于个体工商户更好发展。
金塔县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经济健康发展,持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至目前,登记在册的个体工商户达6836户,占全县市场主体总量的66%,是金塔县市场主体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繁荣经济、增加就业、推动创业创新、方便群众生活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卢玉 方志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