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6日,城关区检察院应当事人申请,积极主动作为,协调化解了一件历经复议、诉讼等多重程序的行政争议案件。这是第五检察部扎实推进“三抓三促”行动、贯彻落实优化法治营商环境要求和“检察为民办实事”的具体举措。
2022年2月,城关区某局认定某公司在其微信公众号发布的广告违反《广告法》,从而对其作出罚款20万元的处罚决定。某公司不服,经申请行政复议后,起诉至七里河区法院,并向城关区检察院申请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七里河区法院受理案件后,邀请城关区检察院参与调解。检察官通过审查案件情况、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后,从化解行政争议、服务优化营商环境角度,认为虽然该案行政处罚的案件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均客观恰当,但该公司的违法行为符合《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一般违法从轻、减轻处罚清单(2020年版)》中违法行为轻微、社会危害性较小的减轻情节,遂依法提出了该公司违法情节轻微、主观恶性小,且在得知其行为违法后第一时间删除广告,积极消除影响,属于法律规定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情形,应当减轻处罚的审查意见。
虽然该案已经进入诉讼阶段,且存在跨区跨部门协调问题,城关区检察院积极协调双方当事人召开数次调解前的座谈会,认真听取双方意见,对当事双方从法律规定、政策导向、情理考量等方面释法说理,同时对某公司负责人进行释法教育,督促其将法治思维贯穿于日常经营中。最终经过检法两院共同努力,城关区某局同意对该公司减轻处罚,该公司在调解协议上签字后立即缴纳了罚款。至此,这起历经多重程序、历时一年多的行政争议案件,最终在检察院、法院、行政机关的共同努力下,以当事人达成和解撤回起诉而圆满画上了句号。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张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