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实现从农田到餐桌全链条监管
——酒泉市多措并举把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关
为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做好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今年,酒泉市多措并举,从行政监管、执法监管、技术服务监管、追溯监管、检测监管五方面入手,形成了由市农业农村局牵头抓总,农业执法、农技推广、畜牧兽医、检验检测共同发力的良好局面,实现了从农田到餐桌的全链条监管。
市农业农村局年初召开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会议,进行全面安排部署,把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紧盯风险隐患,细化责任落实。制定下发《全市农产品质量监测工作规范》《全市农产品质量网格化管理工作运行规范》等文件,明确了农业执法、农技推广、畜牧兽医等部门责任,推进市本级和各县市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目标任务。坚持每季度调度县市区工作开展情况,不断压实工作责任,提升基层工作质效。
酒泉市进一步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管,开展农资打假专项行动,执法人员查扣假冒伪劣农资,检查农资经营门店,查看进货销货清单、检查限用药物实名购买落实情况,重点查处禁用药物。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发现的“问题菜”线索,有针对性开展监督抽查工作,对抽检出的不合格样品启动执法程序,依法处置相关受检主体。上半年,全市开展各类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共检查生产经营场所1458个,立案查处31件,挽回损失40.84万元,罚款25万余元,没收违法所得1万余元。
酒泉市加大新修订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宣传力度,向生产主体普及农兽药安全使用知识,推行标准化生产技术。至目前,开展农业科技服务活动30余次,培训基层技术人员和企业管理人员2000余人。印发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资料1.2万份,在主要种植养殖基地(园区)张贴禁限用农(兽)药清单,提醒种植养殖户在生产过程中不可使用违禁药物。同时,督促农产品生产企业、合作社等落实生产记录制度,完善种植养殖记录,加强从源头“产出来”的安全监管。
酒泉市持续推进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落实,鼓励生产主体进行自我承诺。至7月底,全市通过平台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12.77万张,附证销售农产品达28万吨。持续推广国家及省级农产品质量追溯平台应用,指导各县市区用好平台速测数据、巡查检查记录和合格证开具等功能模块。目前,全市录入生产经营主体信息3120家,登记数量居全省第一,通过平台上传生产档案记录3640条,开展巡查检查1588次,平台录入信息数量位于全省前列。
酒泉市充分发挥检验检测雷达预警作用,市、县、乡三级检测机构共同发力,坚持用什么药检什么药的原则,紧盯主导产业、主要品种、风险隐患和重点区域4个重点,有针对性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监测工作,严防不合格农产品流入市场。上半年,全市累计开展农产品定量监测990批次,定性监测15453批次,综合合格率达99%。检测出的11批次不合格样品,第一时间反馈至农业执法部门,进行有效查处整改,落实检打联动措施,切实加强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管控。(王慧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