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近日召开的全市文物安全警示教育会议上获悉,酒泉市不可移动文物点遍布全境。其中,世界文化遗产点占全省的80%,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占全省的31%,汉长城长度位居全省第一。馆藏文物及各类藏品7万余件(套),其中珍贵文物3580件(套)。为最大程度保护酒泉大地上的珍贵文物,近年来酒泉市紧紧围绕“1246”总体思路,深入实施“文化兴市”战略,不断加大立法、执法、创新及项目建设等工作力度,全市文物保护基础工作成效明显,文物安全形势总体趋向平稳。
酒泉市出台《酒泉市关于全面推行文物安全网格化管理进一步加强文物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对文物安全组织形式和工作职责进行明确,细化加强文物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严格文物安全考核问责等9项工作任务,明确政府和相关部门的安全主体责任。至目前,全市共建立网格1007个,其中县市区一级网格7个、乡镇(街道)二级网格87个、村(社区)三级网格913个,初步形成县市区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负总责、县级领导包抓、乡镇(街道)负责、部门协同、文保员(网格员)齐抓共管的文物安全网格化工作新格局。
酒泉市先后公布实施《酒泉市锁阳城遗址保护条例》《酒泉市悬泉置遗址保护管理办法》《玉门关遗址保护管理办法》等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为进一步依法保护文物奠定了良好的法治基础。《果园墓群保护条例》已列入市人大2024年立法计划预备项目。
酒泉市持续加大濒危文物抢救性加固维修、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博物馆保护安防设施建设项目争取力度,确保已实施建设项目早开工、早建成、早见效,持续夯实文物保护基础。2023年至目前,全市实施世界文化遗产项目、重点文物保护项目及其他文物保护项目30个,累计争取资金1.5985亿元。
全市公安、检察院、法院和文物部门加强沟通协作,共同严打文物违法犯罪行为。先后查处瓜州“7·15”系列盗掘古墓群、敦煌“2·23”古墓葬系列盗掘案等案件,打掉犯罪团伙3个,31人被追究刑事责任,追缴恢复自然风貌和修复文物费用230余万元。莫高窟建设控制地带内建设石料场行政公益诉讼案和酒泉永顺路桥建筑有限公司发现文物隐匿不报案等两个案例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国家文物局列入全国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和全国文物行政处罚案卷评查优秀案卷。(酒泉融媒记者张花 王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