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正式实施。兰州市食药安委办采取多项措施助推新规落地。截至目前,在完成全市A级主体“双配备”的基础上,已完成符合条件的B级主体“双配备”473家,配备食品安全总监473名,食品安全员476名,累计配备食品安全总监537人,食品安全员578人。
兰州市食药安委办组织各县区向辖区所有食品生产经营主体下发贯彻执行《规定》告知单,明确全市须“双配备”的主体范围,进一步完善和强化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管理工作机制的落实,拟于近日组织全市“双配备”主体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岗位知识考核,并将依据考核结果,组织企业对考核合格的人员进行正式聘任上岗。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郑丽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