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6日,记者从甘肃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2021年甘肃省人民检察院部署开展了为期两年的公共安全领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两年来,甘肃检察机关在公共安全领域共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275件,制发诉前检察建议1221件。
甘肃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现场(李红军 摄)
专项监督活动中,甘肃检察机关聚焦公共安全监管漏洞和治理难题,办理了一批领域广泛、质效良好的案件,有效督促负有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严格执法,加强监管,助推解决了公共安全领域突出存在的一些问题,通过检察公益监督维护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用法治力量服务“平安甘肃”建设,取得了积极效果。
两年来,甘肃检察机关在公共安全领域共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275件,制发诉前检察建议1221件,提起公益诉讼17件(其中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4件、提起民事公益诉讼2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1件),立案数和检察建议数占全省检察机关办理公益诉讼案件总数的16.2%和17.5%,占新领域办案总数的66.1%和74.4%。在办案中,通过诉前磋商、圆桌会议、公开听证等多种方式,共督促整治各类公共安全隐患7000余处。
甘肃检察机关在公共安全领域办理的公益诉讼案件类型丰富,所办案件覆盖城市建设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危化危废安全、煤矿及非煤矿山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公共卫生安全、网络信息安全等八个领域,其中城市建设安全领域、交通安全领域和消防安全领域立案数量较多,共办理805件,占专项活动立案总数的63.1%。(记者李红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