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开展“三抓三促”行动走深走实,全面推动陇南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向好,切实解决任务不明确、责任不到人、执行不到位等问题,在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建立了“包抓县区到人”“提质行动到人”“问题整改到人”“尾矿库监管到人”“水电站监管到人”“重点河流监管到人”“项目谋划推进到人”“重点企业服务到人”等“八到人”任务清单,明确目标任务、责任领导、责任人、完成时限,以“三抓三促”行动推动全市生态环保各项工作任务全面落实。
包抓县区到人,推动县区生态环境工作再上新台阶
陇南市局包抓领导主要负责督导检查县区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落实情况,指导检查各派出分局(市执法队)“三抓三促”行动、生态环保业务、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开展情况。同时,带着问题下去看,围绕问题作调研,针对问题提方案,转化调研成果,推动工作开展。
提质行动到人,督促工作任务保质保量落实
包抓领导负责督促指导推进工作,通过实地调研,定期督导等工作方式督促有关科室、有关县区按时间节点完成工作任务。负责人负责为分局提供业务指导,定期调度、督办,联系有关配合单位做好配合工作,及时报送资料、台账。
问题整改到人,推进各类生态环境问题减存量扼增长
陇南市局责任领导负责督促指导推进工作,通过实地调研,定期督导等工作方式督促有关县区做好问题整改,资料报送及市级复查复核有关工作。督导科室负责为分局提供业务指导,定期调度、督办。分局领导、责任人负责盯办问题,衔接、提醒有关责任部门抓好整改工作,及时报送销号资料。
尾矿库监管到人,防范和化解生态环境风险隐患
陇南市局领导负责每季度随机开展尾矿库检查,督促监管人员及时更新、掌握尾矿库相关情况。市局监管人员负责每月调度尾矿库环保设施运行情况及水质监测情况,督促相关分局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分局监管人员负责定期检查包抓尾矿库环保设施运行情况、应急预案修编情况、降雨量情况等,发现生态环境问题及时按程序向分局相关负责人报告。
水电站监管到人,督促相关反馈问题整改清零
陇南市生态环境局督导领导负责督促市水务局等有关部门落实水电站问题整改,做好问题销号沟通、衔接有关工作;市局责任领导负责就全市水电站环评手续不全问题,督促各县区落实整改;分局领导、责任人负责对本辖区内水电站环评手续办理情况开展调研摸排,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落实生态环境部门环评审批职责。
重点河流监管到人,促进重点流域水质持续向好
陇南市生态环境局领导负责督促指导推进工作,通过实地调研,定期督导等工作方式督促巡察人员及相关分局做好水质资料收集等工作。市局巡察人员负责收集流域水质情况、流域环境风险源等情况。各派出分局负责收集环境风险源及敏感目标,定期检查入河排污口、河道垃圾等情况,发现生态环境问题及时按程序向分局相关负责人报告。
项目谋划推进到人,推进更多生态环境项目落地见效
责任领导督促指导推进工作,通过谋划论证、实地调研、定期督导等工作方式督促有关分局做好项目上报、项目建设工作;牵头科室为县区分局提供业务指导,负责盯办项目,衔接、提醒、定期调度、督办有关分局的项目上报、项目建设工作;指导分局围绕全市已确定的11条产业链和两个百亿园区产业布局,聚焦自身比较优势,聚焦建链补链强链,聚焦长远发展眼光,委托专业机构论证、包装、推出一批吸引力强、可行性高的优质招商项目。论证包装的项目要充分做好政策衔接、土地供应、市场调研等前期工作,切实为开展精准招商提供项目支撑。分局负责人抓好项目谋划、前期论证、项目建设进度落实等工作,按时报送材料给市局牵头科室。
重点企业服务到人,持续优化环保领域营商环境
陇南市生态环境局责任领导要按照《陇南市领导干部包抓联工业企业工作方案》,落实“六必访”、助企纾困等工作任务,推进环评“放管服”,负责掌握企业、项目情况,定期走访服务,确保企业运行正常,项目顺利落地。市局责任人负责指导县区分局工作,提前介入,定期调度,必要时现场指导,主动服务。企业服务分局责任人负责检查排污许可执行情况,按照“一证式”执法要求,对企业环评和“三同时”执行情况、排污情况、企业污染治理设施建设情况及验收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检查治污设施运行情况,重点关注大气污染防治设施和在线监控设施运行情况,重点检查企业有无偷排,有无在线监控数据造假,根据运行记录、设备现状等,综合判断治污设施是否正常运行;对排污单位的一般环境问题依法进行技术指导帮扶,督促企业规范整改;对恶意违法行为,坚决依法严格处理到位;涉嫌治安拘留、刑事追责的,启动联合办案机制严厉打击。项目服务分局负责人负责主动衔接,提前介入,积极参与项目选址选线,提供政策咨询和技术服务,积极推进项目环评审批工作,全流程为项目落地做好服务。(张燕 王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