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平凉市强化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近年来,平凉市大力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创新提出以全域建设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为总牵引,统筹推进生态制度、生态治理、生态安全、生态空间、生态经济和生态文化建设,协同推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生态文明建设机制趋于完善
成立了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任双组长的平凉市全域建设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先后发布了《平凉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规定》《平凉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平凉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出台了《平凉市全域建设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实施方案》《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等一系列制度规定,生态文明指标权重占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体系的20%以上,初步建立了条块结合、职责明晰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体系。
区域生态环境质量稳固改善
深入推进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平凉中心城区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92.3%,6项污染物平均浓度均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全市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综合评价均达到或优于Ⅲ类标准,14个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5个地下水监测点位水质达标率100%;全面强化乡村生态振兴,加快推进28个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和黑臭水体治理项目实施,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安全稳定。
生态安全屏障持续筑牢
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全市森林面积达到555.37万亩,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森林面积9.92万亩,2022年完成造林绿化、封山育林22.55万亩,实施水土流失综合治理66.87平方公里、黄土高原塬面保护106.88平方公里,森林覆盖率33.8%,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9.36%,城市园林绿地18.9平方公里。
国土生态空间管控全面强化
出台了《平凉市 “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编制了《平凉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严格落实国土空间用途管控制度。全市划定生态红线保护面积612.61平方公里,城镇开发边界166.34平方公里,落实耕地保护目标3426.67平方公里,永久基本农田3100.07平方公里。持续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和生态环境领域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保护能力明显增强。
生态经济体系初步构建
出台了《关于构建生态产业体系推动绿色发展崛起的实施意见》,以产业生态化和生态产业化为主体,聚力全力推进生态环保产业链建设,2022年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医疗废物全五类处理、5万吨全生物可降解塑料制品、10万吨有机肥、40万千瓦“光伏+”、19.8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等71项重点项目完成投资45.89亿元,光伏、风电、垃圾焚烧发电装机容量达到63万千瓦,减少二氧化碳排放81.5万吨。2022年,全市十大生态产业增加值158.46亿元,占全市地区生产总值的24.7%。
生态宜居家园基本建成
2022年,谋划储备生态环境项目67个36.57亿元,入库27个;争取中央和省级环保专项资金8120万元,实施污染治理和减排项目30个,在全省率先谋划推进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模式(EOD)项目1个,建成海绵化建设项目41个,完成投资5.8亿元。全市7座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完成提标扩容改造,36个重点乡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成投运,累计建成污水收集管网 893公里,生活污水日处理能力达到16.8万吨,中心城区污水处理率达到99.02%,其他县(市、区)达到92%以上。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参与度、满意度分别为98.42%和99.29%。(张燕 杨虹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