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月—7月全省14个地级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排名
2023年1月—7月全省14个地级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改善情况排名
2023年1月—7月,全省14个地级城市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80.3%,PM2.5平均浓度为28微克/立方米,PM10平均浓度为64微克/立方米,SO2平均浓度为12微克/立方米,NO2平均浓度为21微克/立方米,CO平均浓度为1.1毫克/立方米,O3平均浓度为145微克/立方米。
2023年1月—7月,全省14个地级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排名由高到低分别为:陇南市、甘南州、庆阳市、张掖市、嘉峪关市、酒泉市、金昌市、天水市、定西市、武威市、平凉市、临夏州、白银市、兰州市。
2023年1月—7月,全省14个地级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改善情况排名由高到低分别为:庆阳市、临夏州、武威市、张掖市、定西市、酒泉市、天水市、平凉市、嘉峪关市、兰州市、陇南市、甘南州、金昌市、白银市。
说明:1.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是综合考虑了PM10、PM2.5、SO2、NO2、CO、O3六项污染物的污染程度。2.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排名越靠前,该地区环境空气质量越好。3.主要污染物项目名称越靠前,该污染物为主要污染物占比越高。“/”表示城市空气质量达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