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甘肃省武威市政协原副主席范景林(副厅级)涉嫌挪用公款罪、受贿罪一案,经甘肃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定西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定西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范景林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意见。定西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范景林利用担任武威市交通运输局局长兼武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的职务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数额巨大不退还;在工程款支付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挪用公款罪、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