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甘肃省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技术推广总站了解到,监测数据显示,2023年甘肃省农田地膜残留量平均值远低于国家农田地膜残留量限值,没有达到污染等级的县市区,全省农田地膜残留总体处于清洁水平。
近年来,甘肃省农田地膜残留呈现持续下降的趋势。为加强地膜科学回收利用,给全省地膜残留防控提供数据支撑和决策依据,甘肃积极完善监测网络,在国家布设30个地膜残留国控监测点的基础上,从省级财政农业生态环境保护项目中列出384万元地膜残留监测补助资金,在全省82个覆膜县市区按照每3万亩覆膜面积布设1个监测点位的原则,加密布设省控点位开展农田地膜残留监测,并同步调查监测点地膜使用回收基本情况,建立较为完善的、长期稳定的农田地膜残留监测网络。2023年,甘肃省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技术推广总站在全省布设了960个省控点,对农田0—30cm耕层地膜残留进行监测。
甘肃着力强化监测组织,在2023年初制定印发《农田地膜残留监测方案》,对全年农田地膜残留监测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安排;由省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技术推广总站统一组织,市县农业环保机构具体实施,利用甘肃省农科院国控监测点承担单位技术培训力量,指导各地按照技术规范进行样品采集和数据填报;不定期进行工作调度,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工作按时保质完成。
甘肃坚持科学客观评价残留水平,依据《农田地膜残留量限值及测定》(GB/T 2453—2010),并参照《农田地膜残留监测与评价技术规程》(DB37/T 4176—2020),结合监测点覆膜年限、种植户主体、回收方式等因素,系统分析各地地膜残留状况,客观评价全省地膜残留水平,针对性地提出进一步减轻地膜残留的对策建议。(农民日报·中国农网记者 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