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跑到苹果地里给我们老百姓讲法律,我还是第一回见哩!”近日,庄浪县检察院开展“接地气”民法典宣传活动,受到群众欢迎和好评。
自“民法典宣传月”活动开展以来,该院在集中宣传的基础上,结合农业大县实际,走向田间地头,用拉家常、讲案例等灵活方式宣讲民法典,引导人民群众知法守法。
“庄浪县属于国家苹果产业集群项目区,作为县域富民的首位产业,苹果基地保持在65万亩左右,每年出产苹果70万吨以上。当前,苹果花期结束进入套袋期,预计临时用工10万人次,”该院副检察长马红霞介绍,针对用工时长、工资报酬、妇女权益保护等问题,检察机关走进果园开展法治宣传,助力苹果产业红起来、农民钱袋子鼓起来。
听一起干活的人说,检察院这两天在苹果园里开展普法宣传,家住庄浪县盘安镇焦湾村的李女士抱着试一试的心态来寻求检察机关帮助。
据李女士反映,近年来,她所在村镇及周边苹果产业发展迅速,农闲时节,村里和她一样的妇女劳动力,都会到苹果园里打零工,每天能挣100元左右,报酬当天结清。经人介绍,李女士在邻村某苹果种植合作社给苹果套袋,苹果住上了安全屋,但她的钱包并没有发生变化,因为合作社负责人以各种理由拖欠其应得报酬。
掌握情况后,该院民事检察部门干警第一时间联系合作社所在乡镇干部,在了解合作社经营状况后,对合作社负责人以案释法,分析利弊,最终,合作社负责人当场支付了李女士临时用工报酬。
据介绍,在开展民法典乡村行活动后,该院已经处理了类似李女士反映的问题10余件,帮助讨回劳动报酬2万余元。
与此同时,该院积极做实做细“检护民生”“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先后组织干警深入庄浪县某服装厂、某渔具等公司车间开展以案释法,从企业合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人身权益等方面,结合具体案例阐释民法典要义,引导企业职工运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前段时间,我们公司租赁了一套生产设备,没想到正常使用了不到半年时间,设备频繁出现故障,影响正常制衣生产效率,我们多次与租赁公司交涉,一直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庄浪县某服装厂负责人在检察官普法过程反映。
针对企业遇到的实际困难,该院充分发挥检调对接调解机制作用,检察官当即与租赁公司联系,并邀请人民调解员共同开展调解,检察官对民法典关于租赁合同规定进行释法说理后,租赁公司承诺维修该设备,通过减少租金的方式赔偿制衣公司生产损失。
“这次普法宣传活动,既让我们学到了法律知识,又帮我们解决了燃眉之急。”庄浪县某服装厂负责人向检察官表达了谢意。
据悉,该院围绕人民群众法治新需求,坚持谁执法谁普法的理念,不断创新丰富普法宣传活动的形式、内容,深入开展民法典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下乡村等活动,让法律条文以生动的案例、通俗的语言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努力营造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法治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