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肃州区检察院始终坚持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紧抓刑事和解、公开听证、行刑衔接等关键环节,健全完善制度机制,持续用力做好不起诉“后半篇文章”。
在办理轻微刑事案件过程中,始终把刑事和解作为提升不起诉案件质效的重要抓手,遵循刑事和解自愿合法的办案原则,运用刑事和解机制化解双方矛盾,保障双方合法权益,有效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以个案切入的方式,针对案件的不同情况,采用灵活的听证模式,全面听取各方意见,积极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听证会,对案件进行分析讨论,将理、法、情融为一体,彰显检察机关维护司法公正、守护人民利益的使命担当,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在保持现有“两法衔接”模式的基础上,明确检察机关内部牵头部门,完善线索移送程序,向相关行政单位制发检察意见书,监督行政机关对违法行为人作出行政处罚,通过有力监督,让被不起诉人的法律责任得到全面落实。(段婧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