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食品安全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人员刑期结束后,是否能继续从事食品领域的工作?针对上述人员是否存在监管漏洞?近期,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在履职中发现部分因食品安全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人员未按照《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纳入从业禁止黑名单,市场监管部门存在食品行业从业禁止监管职责落实不到位的情形。
为治理监管漏洞,实现能动履职,在兰州市检察院的大力支持下,通过主动应用兰州市人民检察院“从业禁止数字模型”,通过法院相关案件判决书与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等数据碰撞,经分析研判,发现陈某某、王某某等63名涉刑人员未被市场监管部门纳入从业禁止黑名单中。随后,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检察院向市场监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要求严格落实食品领域从业禁止制度,依法严厉打击食品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市场从业秩序、保障食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对因食品安全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加入从业禁止黑名单,终身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也不得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同时弥补监管漏洞,肃清行业风气,把好从业人员的“准入关”、“退出关”、“限制关”。
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检察院立足职能,以个案为切入点,依托数字模型分析研判,能动履职,构建“公益诉讼+行政执法 ”衔接机制,堵塞行业治理漏洞,推动行业系统治理。在信息化、数字化快速发展的时代背景下,数字检察以其独特的优势,正在逐步改变传统的司法办案模式,而公益诉讼作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促进社会公正的重要法律监督方式,在众多领域中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数字检察为公益诉讼提供强大的技术支持,二者的有机结合,不仅能为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注入新的活力,更能推动司法工作提质增效。运用大数据赋能法律监督、提升法律监督能力,已经成为新时代检察机关能动履职、主动作为的必然要求。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张 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