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区:“小电梯”承载“大民生” 公益诉讼助推安全生产
2024-05-16 17:38:39 来源: 兰州日报

    原标题:“小电梯”承载“大民生” 公益诉讼助推安全生产

    安宁区人民检察院以优质检察建议助推社会治理水平提升

    2018年以来,最高检以上率下,汇总分析司法数据、典型案例,围绕校园安全、司法公告送达、金融监管、窨井管理、虚假诉讼、网络空间整治、寄递安全、安全生产监管等工作向有关部门发出第一至八号检察建议,助力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安宁区人民检察院深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一至八号检察建议”文件精神,制定出《兰州市安宁区人民检察院持续推进最高检“一至八号检察建议”工作方案》,以更优质的检察建议助推社会治理水平和治理效能不断提升。

    在现代生活中,电梯已成为高层建筑和公共场所的标配,电梯安全隐患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筑牢安全生产防线,安宁区检察院坚持“我管”促“都管”,以特种设备安全公益诉讼为切入点,充分履行公益诉讼安全生产领域职能作用,加大安全生产领域司法保护力度,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聚焦电梯安全

    排摸安全隐患

    安宁区人民检察院收到反映辖区内部分电梯存在安全隐患的群众线索后,立即对全区多个住宅小区、公共场所的电梯使用情况进行调查,发现部分小区电梯存在超期未检设备、使用违法禁用电梯、未张贴或未在显著位置张贴安全注意事项、检测合格标志等安全隐患,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期间,公益诉讼办案组在办案中发现,存在安全隐患问题的电梯多位于老旧小区,且小区内物业企业在电梯运行监管过程中普遍存在重使用轻维护现象,对电梯日常运行过程中存在的违规现象监管不力。为确保办案质效,安宁区检察院借助兰检微共治平台,通过公益诉讼线索随手拍,征集案件线索。

    制发检察建议

    听证整改情况

    经充分调查核实,安宁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负有监管职责的行政单位制发了诉前检察建议,要求相关单位履行法定职责,消除涉案小区的电梯安全隐患问题,并对全区电梯使用情况进行排查,确保安全隐患及时消除。相关行政单位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人员实地走访现场进行检查,督促小区物业公司与电梯维修单位签订《电梯维护保养协议书》,由第三方专业机构定期对电梯进行维护保养,补齐安全注意事项、检测合格标识等,确保电梯安全运行。收到回复后,安宁区检察院对整改情况进行了初步评估,随后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参加。听证会上,承办人介绍了案件基本情况,相关单位分别就该案涉及的监督职责、履职整改情况作了详细说明,在充分了解电梯运行现状听取该案的基本情况后,听证员一致表示,通过检察机关的监督和行政部门的依法履职,该案的办理达到了预期的效果。下一步,检察机关和相关部门可以结合工作职能加强宣传,进一步提升群众的安全意识。

    持续跟进监督

    守护群众“上下”安全

    安全无小事,防患于未然。安宁区人民检察院对电梯安全隐患整治情况进行“回头看”,以商超、酒店、学校、医院、住宅小区等场所使用的电梯为重点,通过查看整改台账、实地走访相关居民群众等方式,查看维保记录是否完整,张贴电梯使用标识与电梯使用安全注意事项是否规范,详细了解监管部门督促履职情况。跟进监督结果显示,存在安全隐患的电梯均已更新特种设备使用标志并公示,监管部门通过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电梯安全专项监督活动、强化安全宣传等形式积极履职,行政公益监督取得预期成效。同时以此次为契机,加大宣传引导,推动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深入民心,助力提升辖区安全生产综合治理水平。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张 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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