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卫生健康委等10部门出台《全面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实施意见》,标志着我省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由试点阶段进入全面推进阶段。
意见提出,2024年9月底前,全省所有县(县级市及有条件的市辖区参照开展)全面开展县域医共体建设。到2025年底,县域医共体建设取得明显进展,力争90%以上的县基本建成布局合理、人财物统一管理、权责清晰、运行高效、分工协作、服务连续、信息共享的县域医共体。到2026年底,县域医共体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效,县域医共体内资源共建共享、管理同标同质基本实现,全方位、一体化的基本医疗和健康管理服务机制趋于完善。到2027年底,县域医共体基本实现全覆盖。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田小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