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今年我市治污目标确定:全年优良天数比例达到82%
5月13日,市生态环境局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介绍我市大气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保护、生态环境应急等相关情况。今年我市全年优良天数比例达到82%(不剔除沙尘天气影响优良天数达到300天)以上。继续巩固消灭重污染天气的治理成果,确保综合指数同比持续改善。
截至5月12日
优良天数同比增加4天
截至5月12日,我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101天,优良天数比例76.5%,同比增加4天,未出现人为因素导致的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气。
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可吸入颗粒物(PM10)、一氧化碳(CO)、细颗粒物(PM2.5)和臭氧(O3)等六项大气污染物浓度分别为16微克/立方米、44微克/立方米、83微克/立方米、2.1毫克/立方米、41微克/立方米、122微克/立方米,其中可吸入颗粒物(PM10)同比持平,细颗粒物(PM2.5)和臭氧(O3)两项污染物浓度同比上升,升幅分别为11%和7%,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和一氧化碳(CO)三项污染物浓度同比下降,降幅分别为11.8%、9%和7.3%。我市综合质量指数5.01,同比持平。
外来沙尘天气
造成空气质量19天超标
截至目前超标天数共计31天,其中外来沙尘造成超标19天,占超标总天数的61.3%;PM2.5为首要污染物的超标天数8天,占超标总天数的25.8%;NO2为首要污染物的超标天数为4天,占超标总天数12.9%。外来人为不可控的沙尘天气是造成我市超标的第一大污染源。
今年我市力争全年优良天数比例
达到82%
全年优良天数比例达到82%(不剔除沙尘天气影响优良天数达到300天)以上。PM10、PM2.5年均浓度分别控制在72微克/立方米、32微克/立方米以内(剔除沙尘天气影响);NO2年均浓度同比持续下降,O3浓度稳定达标,SO2、CO浓度稳定达标且不反弹。继续巩固消灭重污染天气的治理成果,确保综合指数同比持续下降(即同比持续改善)。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杜志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