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消协发布2021年全省消费维权典型案例
2022-03-14 08:31:48 来源: 兰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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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省消协发布2021年全省消费维权典型案例

  3月13日,甘肃省消费者协会面向社会发布了2021年消费维权典型案例。案例涉及汽车销售、农资产品、网上购物、中介服务等方面,以此为广大消费者提供消费指引,提醒经营者依法经营、诚信经营。

  购车被强制收费万余元

  2021年6月,消费者张先生投诉,2021年4月在兰州市城关区大沙坪东风日产鑫通店,以20余万元价格购得一辆家用轿车。提车当日,4S店除去收取合理费用外,又额外收取无忧保险费、8年保养费、GPS定位费、车辆出库费、揭膜费、挂牌费和挂牌服务费等共计1万余元,且这些费用不开具发票。

  经过多次沟通调解,经营者承诺赠送8年免费保养、拉杆箱一个,并额外补偿消费者1000元。

  买到不合格化肥庄稼减产

  2021年7月9日,定西市临洮县药材种植户罗先生反映,年初在定西市安定区内官镇兴盛农资经营部购买了青海格尔木农乐钾肥有限公司生产的农乐硫酸钾镁化肥,施肥之后,种植的药材和当归一直没有生长,出苗率只有20%。经检测该化肥为不合格产品。

  经调解,经营者给予消费者罗先生购买化肥款的三倍赔偿计2400元,同时经营者承担1500元的化肥检测费及交通费等,总计5000元。

  培训机构收费后不履约

  2021年6月9日,定西市安定区消费者杜女士来信反映,2020年12月与北京导氮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定西分公司签订了一份报考事业单位培训合同,缴纳培训费2.33万元,约定若考不上该公司一个月内退还所缴的全部费用。后杜女士参加事业单位招考未被录取,要求经营者退款,但经营者迟迟不退还。

  经协调,双方达成和解,北京导氮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定西分公司分两次退还杜女士培训费用2.33万元。

  网购到被召回药品

  2021年3月11日,消费者王先生电话投诉,2月18日在拼多多电商平台的嘉峪关康盛医药连锁有限公司购买了一盒复方金银花颗粒,后来在新闻上看到广西凌云县制药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复方金银花颗粒早在2021年2月5日已经被要求全面召回,消费者购买的药正是这个厂家生产的。

  经调解,经营者按相关法律法规为消费者全额退款并予以赔偿1000元。

  会员积分兑换商品遭拒

  2021年1月4日,金昌市金川区消费者协会接到消费者投诉称,他是天彩乐可多超市的会员,因购物积分超过600分,按照该超市积分兑换承诺(店内彩页有显示)可以兑换电火锅,但兑换时只让兑换玻璃碗。

  经协调,经营者同意给消费者兑换电火锅。

  商家为未成年人开通网游

  2021年9月13日,张某向金昌市永昌县消费者协会投诉,家中12岁孩子在家长不知情的情况下,私自携带家长手机到永昌县朱王堡镇轻松书店,以微信扫码的方式充值660元开通网游,书店还向孩子收取了60元手续费。其后,张某联系经营者退款未果,于是诉至消协请求维权。

  经协调,经营者退还张某充值花费的600元以及收取的手续费60元。

  通过中介租房遇到二房东

  2021年2月22日,庆阳市西峰区消协接到消费者申女士的投诉,2020年10月25日通过庆阳市西峰区京和不动产公司(贡园小区店)租房,交付中介服务费750元、房屋租赁费2.25万元,租期一年。2021年2月8日,一自称房东的人上门让她尽快搬出。交涉中,申女士才得知与她签订租房合同的是二房东。申女士要求中介公司退还剩余租金,并赔偿损失。

  经调解,京和不动产中介公司退还消费者750元服务费。剩余房租经调查二房东因经济纠纷已被他人起诉,因此支持消费者走司法途径解决。

  使用赠品遭遇诸多限制条件

  2021年5月30日,消费者刘先生投诉,2020年7月22日其在庄浪县全动力游泳健身俱乐部办理了一张健身卡。经营者约定,只要消费者将俱乐部宣传广告群发150人以上,即可获赠一张价值1000元的加油卡。当刘先生获得加油卡使用时,却被告知有诸多限制条件。消费者和经营者协商退还办健身卡的999元被拒。

  经过协商,经营者同意在扣除部分健身费后,退还消费者共计660元。

  购二手车无法过户

  2021年8月9日,平凉市崆峒区消费者协会接到消费者李先生投诉,2021年8月2日在平凉市陇东二手车交易市场凯迪名车店购买一辆二手车。其后,因为经营者无法提供过户手续,消费者要求退还购车款,经营者告知需扣除30%违约金后方可退还。

  经查,消费者投诉情况属实。最终,经营者向消费者退还全部购车款。

  消费者安全权受损商家“躲猫猫”

  2021年5月8日,张掖市民乐县消费者协会接到陕西省清涧县侯先生投诉,2019年8月4日在民乐县方舟温泉水世界玩智勇冲关项目时,因为没有安全提示导致自己骨折。经营者称门票含有保险可以进行赔偿。侯先生做手术花了5万多元,找经营者要求赔偿时,经营者向侯先生转账2万元后再无下落。

  经调解,经营者承诺将剩余的医药费赔偿到位。

  免费赠送变私自扣款

  2021年7月24日,消费者邱先生诉称,张掖市民乐县李佳玲AI智能体验店工作人员以免费赠送餐巾纸、洗衣液等方式吸引消费者进店,然后向消费者宣称可以免费赠送学习机,但要得到学习机消费者需提供身份证和银行卡号。邱先生领取了学习机后却发现银行卡被无端扣款2199元。

  经调解,双方最终达成协议,经营者在扣除100元后,退还2099元。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袁文波

责任编辑: 宋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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