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兰州市中考招生方案公布
2022-04-26 08:51:46 来源: 兰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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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2022年兰州市中考招生方案公布

    兰州市6所学校将开设“职普融通实验班”

    4月25日,市教育局公布了2022年兰州市中考招生方案。与2021年相比,今年兰州市的中考在“对口分配”政策、“双优助学班”等方面有所调整和变化。另外,从2022年起,兰州市将全市范围内实施高中阶段职普融通教育试点。

    中考政策新变化

    据了解,今年兰州市中考招生政策主要有以下4个方面的变化和调整:

    继续实行优质高中部分招生名额对口分配到区域内初中学校的招生政策。进一步扩大政策执行区域,在兰州新区和高新区范围内推行优质高中招生名额对口分配政策。2022年省级示范性高中(不含特色班)对口分配比例为75%,兰州六十一中新区分校对口分配比例为30%,兰州三十三中东城分校对口分配比例为15%。城市四区省级示范性高中名额分配范围为城市四区内初中学校,兰州三十三中东城分校名额分配范围为高新区内初中学校,兰州六十一中新区分校名额分配范围为兰州新区内初中学校。

    进一步调整优化享受优质高中对口分配名额的资格条件。将符合教育优待条件且第一次从市外转入兰州市、满一年(含)以上初中学籍并实际在校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纳入2022年优质高中对口分配名额享受范围。从2022级初中开始,将第一次从市外进入兰州市、满连续两年(含)以上初中学籍并实际在校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纳入优质高中对口分配名额享受范围。

    将兰州民族中学的“少数民族双优助学班”调整为“双优助学班”,进一步扩大了惠民政策的覆盖面。

    从2022年起,在全市范围内实施高中阶段职普融通教育试点。经过申报审核,今年兰州市在兰州女子中等专业学校、榆中县职业技术学校、兰州新华互联网中等职业学校等3所中等职业学校开设“中等职业学校附设普通高中职普融通实验班”;在兰州六十四中、兰州成功学校、兰州新亚中学等3所普通高中开设“普通高中附设中职职普融通实验班”。

    “中等职业学校附设普通高中职普融通实验班”的招生录取参照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办法,在全市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以上按照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普通高中附设中职职普融通实验班”的招生录取设最低控制线,统一考试科目成绩最低须在所在普通高中学校统招分数线下100分以内,录取时按照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5月5日至7日报名

    今年兰州市中考实行网上报名与报名资格确认。其中,网上报名时间为5月5日至7日,5月8日至10日确认报名资格。兰州市应届初中毕业生可按规定时间自行登录“兰州市中考网上报名系统”(http://zkbm.lzetc.cn)报名,网报结束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所填报的第一个志愿学校确认报名资格。外地回兰考生和同等学历社会考生按规定时间直接到所填报的第一个志愿学校报名。志愿在网报结束后不得更改。

    具有本市连续两年初中学籍的非本市户籍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初中毕业生,可报考本市的普通高中学校;在本市不满连续两年初中学籍的非本市户籍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初中毕业生,应回户籍所在地参加升学考试。对回户籍所在地参加升学考试确有困难的考生,可以借考。考试结束后,凭成绩单或相关证明回户籍所在地联系就学;省内户籍流动人口随迁子女报考本市中等职业学校,不受学籍限制。

    设6个批次12个志愿

    2022年兰州市城市四区和兰州新区普通高中(含“中等职业学校附设普通高中职普融通实验班”)共设置提前批次到第五批次6个批次、12个志愿,中等职业学校设2个志愿,共计14个志愿。

    普通高中志愿批次具体如下:提前批次为省级示范性高中的双优助学班、多语种班等特色班招生志愿,设1个志愿,符合条件的考生最多可填报本批次一个志愿;第一批次为省级示范性高中(含兰州三十三中东城分校和兰州六十一中新区分校)的普通班招生志愿,设4个志愿,分别为统招第一志愿、统配志愿、自主招生志愿、统招第二志愿,考生可填报本批次一个或多个志愿,也可以不填报本批次全部志愿;第二批次为省级示范性高中的国际班、艺体班等特色班招生志愿,设1个志愿,符合条件的考生最多可填报本批次一个志愿;第三批次为省级示范性高中空余计划(包括特色班和普通班)的补充招生志愿,设1个志愿,每个考生最多可填报本批次一个志愿;第四批次为市级示范性高中、一般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附设普通高中职普融通实验班”的招生志愿,设4个志愿,分别为特色班志愿、统招第一志愿、自主招生志愿、统招第二志愿,考生可填报本批次一个或多个志愿;第五批次为网上征集志愿,设1个志愿,未被任何一个志愿学校录取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兰州市中考网上报名系统”,参加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普通高中学校的志愿征集。

    中等职业学校设2个志愿,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高中附设中职职普融通实验班”)的考生可直接填报职业学校志愿,每个考生最多可填报两个职业学校志愿。

    远郊县区的志愿设置由各县区参照城市四区设置模式,根据各自实际设定。

    6月16日至18日考试

    据了解,今年兰州市中考考试时间为6月16日至18日。考试科目分为全市统一考试科目和全市统一考查科目。统一考试科目包括语文、数学、外语、道德与法治、历史、物理、化学、地理、生物学、体育与健康,共10科。各科目满分分值为:语文、数学、外语各120分,物理90分,化学60分,道德与法治、历史各50分,地理、生物学各40分,体育与健康50分,总分满分740分。其中,外语分值中包含30分的听力、口语考试分值,物理、化学、生物学的分值中各包含10%的实验操作考试分值。

    统一考查科目包括艺术(音乐、美术)和信息技术,共2科,满分各50分。信息技术实行无纸化上机操作考查,艺术采取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考查。

    6月16日上午考语文,下午考物理、化学;6月17日上午考数学,下午考道法和历史;6月18日上午考英语等其他小语种,下午考地理、生物学。

    体育考试和物理、化学、生物实验考试另行通知。外语听力、口语考试由市教育考试院安排通知,信息技术考查的时间由市电教中心通知。考试中不允许使用计算器。

    各批次依次录取

    今年市教育局根据招生计划和考试成绩,分别确定城区普通高中(含“中等职业学校附设普通高中职普融通实验班”)最低控制线、城区省级示范性高中(含兰州三十三中东城分校和兰州六十一中新区分校)最低控制线、远郊县区普通高中最低控制线。

    普通高中(含“中等职业学校附设普通高中职普融通实验班”)招生录取时,将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五个维度的等级评价结果作为录取的前置条件,在符合前置条件的基础上,根据考生志愿,按照统一考试科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各批资录取时,从提前批次到第五批次按批次顺序依次录取,已被前一批次志愿学校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下一批次志愿学校的录取;同一批次内按志愿顺序录取,已被前一志愿学校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下一志愿学校的录取。若出现考生成绩并列,则同时被录取。

    民办普通高中按照“公民同招”的原则,与区域内公办普通高中同范围、同标准、同方式、同时间进行招生。

    特色班实行计划单列。双优班和珍珠班录取不考虑加分照顾因素。普通高中国际班录取,成绩应达到招生学校所属类别学校最低控制线。外国语高中多语种班录取单独划线,录取最低线原则上控制在本校普通班统招分数线下50分以内;若招生计划未完成、且统招分数线下50分高于省级示范性高中最低控制线,则降分录取最低至省级示范性高中最低控制线。

    兰州新区省、市属高中按照城市四区录取程序和办法执行,兰州新区所属高中和远郊县区高中参照城市四区录取程序和办法,制定本县区普通高中录取程序和办法。

    “对口分配”比例为75%

    兰州市继续实行优质高中部分招生名额对口分配到初中学校的招生政策。2022年这一分配比例为75%,兰州六十一中新区分校对口分配比例为30%,兰州三十三中东城分校分配比例为15%。

    享受优质高中对口分配计划的考生必须具备以下条件:①初中属划片入学且三年在籍在校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其中含符合教育优待条件且第一次从市外转入兰州市的满一年(含)以上初中学籍并实际在校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从2022级初中开始,将第一次从市外进入兰州市、满连续两年(含)以上初中学籍并实际在校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纳入优质高中统配政策范围,具体执行办法另文通知。②综合素质评价5个维度的评价结果为2A3B及以上等级、且思想品德维度为A等。③必须填报对口高中。④必须参加中考,且统一考试科目成绩在报考学校统招分数线下50分以内;若对口初中未完成统配计划、且报考学校统招分数线下50分高于省级示范性高中最低控制线,则降分录取最低至省级示范性高中最低控制线。

    兰州新区优质高中对口分配名额的资格条件由新区教体局参照全市统一条件并结合新区实际制定,资格审核和名额分配工作由新区教体局负责。高新区优质高中对口分配名额相关工作由市教育局按照城市四区标准统一组织。

    统配生的录取分数线以初中学校为单位分别划定,录取时,按照最低分数线要求,依据各初中学校的统配名额和符合条件考生的统一考试科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满为止。

    7月14日录取工作启动

    今年兰州市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将于7月14日开始,录取结果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兰州市中考网上报名系统”查询。

    城市四区:提前批次、第一批次、第二批次、第三批次录取时间为7月14日—18日,结果查询时间为7月18日22:00—7月19日8:00;第四批次录取时间为7月19日—22日,结果查询时间为7月22日22:00—7月23日8:00。征集志愿填报时间为7月22日22:00—7月23日10:00,录取时间为7月23日—24日,结果查询时间为7月24日22:00—7月25日8:00。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王巧灵

责任编辑: 王小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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